俊杰视点网络会员服务条款 亲爱的顾客您好,非常感谢您使用北京俊杰视点广告文化书店(以下称本公司)的网络服务(以下称本服务),本公司将根据以下之网络书店会员服务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提供会员便利的网络交易及俊杰视点网络服务。为保障您的权益,请务必详读本条款,在您注册成为本公司网络书店会员、或开始使用本服务时,即视为您已经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及「隐私权保护政策」之所有内容,并视为您已确认详阅并同意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如您不同意本条款之全部或部分内容,请勿注册,并请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务。本条款之具体约定内容如后: 一、网络书店会员数据 01._在您使用本服务之前,必须注册填写正确个人资料以成为诚品网络书店会员,为了保障您的个人权益及隐私,注册姓名、手机、生日此三项个人资料,一经注册完成,即不提供会员在线更改服务。在完成注册后,始得登入本公司网站,使用本服务及参加与本服务相关之活动。如姓名、身分证字号、生日此三项个人资料以外的其他个人资料有异动,请务必实时更新,以保障您的权益。如因会员未正确更新个人资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发之确认 / 变更 /终止会员权益通知、消费优惠、活动内容等相关信息,会员同意在此情形下,视为已经收到该等信息或通知。 02._个人资料之填写如有重复、错误或虚伪不实、故意冒用他人姓名、侵害他人姓名权、公司名称专用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或有违反公序良俗、政府法令、或破坏本公司服务宗旨等情形,本公司得拒绝注册,并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会员账号,取消会员资格,拒绝提供本服务,会员不得向本公司为任何主张,并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03._隐私权保护声明:会员之个人资料受到本公司隐私权条款之保护与规范。 二、网络书店会员的义务与责任 01._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监护人对儿童及少年应负保护、教养之责任。若您未满二十岁,或依《民法》等相关规定,是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之人,须由您的家长(父、母或监护人,以下同)陪同阅读本条款,在您的家长详读、了解并同意本条款后,才能使用本服务。当您使用本服务时,即视为您的家长已详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之所有内容。 02._会员应自行确保会员账号及密码之机密与安全。会员对于自己本身使用会员账号及密码所为之一切行为,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同意遵守以下事项: (1)_会员账号或密码如被冒用或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本公司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10-68020361)。 (2)_会员不得将账号、密码及其他相关数据,揭露、泄露或提供给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盗用之情形外,使用会员账号及密码进入本公司网站或使用本服务之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检索、阅览、更改个人资料、参与各项活动,以及取得相关消费信息、购买商品或服务等,均视为会员本人之行为。任何人包括会员,不得使用他人之账号或密码使用本服务。如有违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权利,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 (3)_会员账号、密码及会员权益,仅供会员个人使用及享有,不得转让、转借或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使用,亦不得共享。 03._会员不得基于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务,并应遵守中国相关法令及因特网之国际规范。若会员于中国领域外使用本服务,并应遵守当地国家或地域之法令。会员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侵害他人权益之行为: 04._如会员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权利之行为,或犯罪活动,或任何违法行为,会员应自负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将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三、服务内容的变更 会员同意本公司得随时调整、变更、修改或终止本服务及本条款,并得于修改及变更前60日,于本公司网站公告后生效,不再另行个别通知。会员因参与本公司活动及使用本服务,而与本公司所发生之权利义务关系,均以本条款最新修订之版本为准。如会员不同意修改或变更,应于修改或变更生效日前,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双方协商相关事宜,如逾期未为通知,应视为同意修改或变更。 四、网络交易须知 01._当会员完成在线订购程序后,本公司将自动经由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寄给您一封通知信,该通知仅表示本公司已收到订购讯息,惟并不表示该笔交易已经完成,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该笔订单之权利。会员得在本网站查询订单明细及出货状况。 02._当会员使用本服务完成订购程序,即表示已经提出购买之要约,并同意本条款及网页上所载明之交易条件或限制。会员所留存之个人资料(例如:地址、电话…等),于订购后如有变更,应立即上线修改,不得以数据已变更为理由,否认订购行为或拒绝付款。 03._会员使用本服务进行网络交易,如遇有任何疑义,应以本公司计算机系统之电子交易纪录为准。如发现事务数据不正确,应立即通知本公司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10-68020361)协助处理。 五、商品的退回 01._收受商品后,如发现商品有瑕疵,得退回商品。 02._依《消费者保护法》规定,网络交易之商品,买受人得于收受商品后七天内退回商品。惟下列商品仅得于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并不适用前述《消费者保护法》之规定: 03._退回之商品,必须保持商品、赠品、附件、内外包装、及所有附随文件及数据的完整性,如已开立及取得实体发票(纸本),并应连同发票一并退回;否则,本公司得拒绝退货及退款。 六、电子报的寄送 会员同意本公司得不定期发送电子报或商品讯息(EDM)至会员所登录的电子信箱账号。惟当会员收到讯息后表示拒绝接受营销时,本公司将停止继续发送营销讯息。 七、网络服务的中断或停止 如本公司计算机或信息系统发生异常状况,本公司有权暂停提供本服务,直至异常状况排除。 八、知识产权的保护 01._本公司所使用软件或程序、网站上所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著作、图片、档案、信息、数据、网站架构、网站画面的安排、网页设计等知识产权,属于本公司所有,或已取得权利人之同意及授权而使用。任何人包含会员本人,未事前取得本公司或权利人书面同意及授权,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如违反,立即撤销会员资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务,并请求因此所受全部损害,包含但不限于商誉损失、裁判费及律师费等。 02._会员或任何人如发现侵害本公司或其他权利人知识产权之情形,欢迎检举,并立即通知本公司顾客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10-68020361)处理。 九、准据法及管辖法院 本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因使用本服务所进行之一切行为及网络交易,均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如因本服务发生争议涉讼,应以北京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俊杰网络书店会员取得会员身份的申请方式 01.注册会员时同步申请成为会员,享受不同级别的优惠: 您可于申请加入俊杰视点网络书店会员时,于注册流程完成收受确认信的同时,点选确认信中「同步加入会员」的连结网址,即可完成申请。 十一、北京俊杰视点广告文化书店及关系企业,个人资料保护告知暨同意事项: 为提供会员最完善的网络服务,并保护会员个人资料,北京俊杰视点广告文化书店(下称本公司),告知您如下事项: (一)搜集目的、个人资料类别、利用期间、地区、对象及方式 为提供会员有关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各项消费优惠、商品、服务、活动及最新信息,并有效管理会员数据、进行网络购物及其他电子商务服务与调查、满意度及消费统计分析调查(下称搜集目的),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将于上开搜集目的消失前,在中国地区或完成上开搜集目的之必要地区内,搜集、处理、利用或国际传输您填载于俊杰视点人会员卡申请书及俊杰视点网络书店会员申请书之个人资料、消费与事务数据、信用卡刷卡数据,或日后经您同意而提供之其他个人资料。在上开搜集目的范围内,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会将您全部或部分个人资料,提供予关系企业或合作厂商。 例:当会员使用本服务进行在线消费,本公司需透过快递货运等合作厂商,方能完成货品或相关赠品之配送,故当会员完成在线交易,即表示会员同意并授权本公司得将会员提供之个人资料(如收件人姓名、配送地址、电话…等)提供予快递公司及货运合作厂商,以利完成货品或相关赠品之配送。 (二)权利行使事项 您可透过会员服务中心(客服专线010-68020361)向本公司或关系企业,行使下列权利,除个资法另有规定外,本公司或关系企业不会拒绝: (三)注意事项: 您同意以电子文件作为行使个资法书面同意之方式,如不同意提供个人资料,或行使前项第四款及第五款权利,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可能因此无法进行网络书店会员及卡友资格审核及相关处理作业,或提供您完善的网络服务,尚请见谅。 |